强化网络安全体制构建 助力高质量发展稳步前行

2024/08/22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其中对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予以专门部署,这充分彰显了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国家安全体制机制,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的改革理念,为我国应对国家安全新形势新问题以及推进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了关键指引。


   网络安全乃中国式现代化稳步前行的重要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关注网络安全工作,从明确强调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到着重指出 “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再到清晰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这一系列重要论断为我国构建国家网络安全坚固防线、推进网络强国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网络安全是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点任务中,强化网络、数据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至关重要。当下,伴随全球经济社会数字化进程加速,网络安全威胁与风险日益凸显,并向诸多领域传导渗透,其对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与全局性影响愈发显著。网络安全已成为我国面临的最为复杂、现实且严峻的非传统安全问题之一,对保障国家多领域安全意义重大,一旦出现网络安全隐患,将严重阻碍国家安全与国家发展。


   强化网络安全体制建设是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的坚实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速推进网络安全领域顶层规划,制定并完善相关战略规划、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网络安全的基本架构已然确立。同时,建立健全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构建起协同联动的工作体系。持续推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数据安全管理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工作,全力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权益。随着我国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加速融合,网络安全风险不断演进升级,给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稳定运行以及重要核心数据安全等带来诸多不确定因素。缺乏完善的网络安全体制建设,国内数字经济难以实现高质量发展,数字化转型也难以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故而,要推动网络安全教育、技术以及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以及产业发展的良性生态。要坚持促进发展与依法管理相统一,既要大力培育新兴技术新应用,又要善于运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引导新技术应用。要坚持安全可控与开放创新并重,在开放环境中维护网络安全,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增强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强化网络安全体制建设,需要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筑牢国家网络安全屏障的基础;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管理;完善新技术新应用安全治理体系;推动网络与数据安全产业发展;积极开展网络安全国际合作,探索国内制度与国际规则的协同共进,为国际网络安全治理贡献中国智慧。


   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监管制度是积极应对网络安全挑战的紧迫任务。人工智能技术作为当下备受瞩目的新兴科技,随着其快速发展及相关应用的广泛普及,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滞后于技术发展的问题日益突出,推进人工智能立法、提升人工智能治理能力、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监管制度迫在眉睫。当前,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正从初期的爆发式增长向广泛普及转变,相关技术在众多行业加速渗透。人工智能的新技术不断突破、新业态持续涌现、新应用加速拓展,已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推动力量,但同时也在法律、安全、就业、道德伦理等方面面临一系列新问题,人工智能带来的治理挑战不容小觑。例如,AI 深度伪造技术被一些不法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散布虚假视频等,给安全领域带来诸多风险。数据泄露、技术滥用等问题也给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挑战。因此,要构建保障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以及伦理道德,推动人工智能健康发展与规范应用,实现规范与发展的动态平衡,将人工智能带来的机遇更好地转化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动力与效能。要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监管制度,健全人工智能治理体系,形成科学的治理机制,有效监管人工智能的开发与应用,防止技术滥用或不当使用,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健康发展。


   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水平安全的有力支撑。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运用改革的方法破解突出问题与瓶颈制约,加强网络安全体制建设,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监管制度,统筹发展与安全,筑牢国家网络安全防线,推动网络强国建设稳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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